top of page

關於《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的補充立法建議

9月7日
讀畢需時 2 分鐘

已更新:9月18日

世界愛犬聯盟就《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提出了補充立法建議,信函全文如下:


關於《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的補充立法建議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6年7月29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對《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我們對草案內容進行了認真研讀,並注意到草案在強化養犬人責任、規範公共場所攜犬行為、推行電子標識管理、提高違法成本等方面作出了積極完善。


此前,我們已於2026年4月19日就《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修正草案)》提交書面建議,現結合二審草案,再次鄭重提出補充立法建議,供審議參考:


建議在條例草案關於禁止虐待、遺棄犬只的規定中,明確增加“禁止食用犬只”的內容。


這一建議既契合犬只作為伴侶動物的社會共識與國家定性,也符合當前城市文明治理的主流方向,具備充分的現實必要性與立法可行性。


一、與草案現有責任體系形成邏輯閉環


二審草案已將“虐待犬只致殘致死或造成惡劣影響”列為終身禁養情形。食用犬只本身即屬於對犬只最嚴重的處置方式,與虐待、遺棄行為在性質上高度相關。若僅禁止虐待、遺棄,卻對食用行為保持沈默,容易造成制度邏輯上的缺口。明確禁止食用,可使責任體系更加完整、統一。


二、呼應國家已確立的伴侶動物定位


2020年農業農村部《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已將狗從畜禽範圍中移除,並明確其“伴侶動物”的屬性。地方立法若能在養犬管理條例中予以呼應,有助於進一步落實國家層面的定性,明確伴侶動物的非食用性質。


三、有利於完善全鏈條管理


草案已引入電子標識制度,實現犬只從登記、免疫到日常管理的全程可追溯。若同時明確禁止食用,則可進一步堵塞非法交易與地下屠宰的可能渠道,增強電子標識制度的實際約束力,也有助於降低相關公共衛生風險。


四、首都立法的示範意義


深圳、珠海已通過地方性法規明確禁止食用犬貓,實施效果平穩。北京作為首都,其立法選擇具有更強的導向作用。在養犬管理條例中作出相應規定,既是對文明養犬理念的深化,也能為全國其他城市提供參考。


我們理解,養犬管理條例的核心功能是規範飼養行為與維護公共秩序,但在當前社會文明進步的背景下,適度拓展對伴侶動物基本保護的邊界,與條例的整體目標並不衝突,反而有助於提升法規的文明引領性。


懇請貴單位在後續審議與修改中充分考量上述建議。



留言


香港九龙观塘景业街55号京皇广场30楼

+852 2519 6366

info@wdalliance.org

世界犬类联盟|版权所有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