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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寵物友善食肆 首階段1000餐廳名額年中批出

  • ernestau
  • 19小时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繼早前《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宣佈政府將會推出容許狗隻進入的食肆牌照後,政府今天(2月3日)正式宣佈計劃修訂《食物業條例》的時間表,放寬食肆申請牌照容許狗隻進入,預計最快今年年中就會批出首輪申請。


政府計劃於今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若過程順利,預計今年年中便會批出首輪申請,屆時市面上將會出現更多真正的「寵物友善餐廳」。食環署計劃首階段會先推出約500至1000個名額,約佔全港整體食肆的3%至5%。申請將採取先到先得或抽籤形式分配,獲批的餐廳需在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標示,讓不想與狗同食的顧客知情選擇。


雖然放寬了條例,但基於安全及衛生考量,並非所有類型的餐廳都能申請。新法例明確規定,火鍋店、燒肉店及鐵板燒店均不准申請成為狗隻友善食肆。此外,即使是獲批的餐廳,亦有嚴格的食物處理限制:


  • 禁止餐桌烹煮: 餐廳在任何時段和座位區域,均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防止狗隻失控燙傷)。

  • 自助餐限制: 如設有自助餐食物加熱區,必須與座位保持最少3米距離;開放式廚房的相連吧枱位亦不准攜狗入座。

  • 嚴禁共用: 餐廳不得容許狗隻使用店內的可重用餐具,亦不能在店內烹煮狗隻食物(只可供應預先包裝狗糧或由顧客自備)。


飼主方面,攜帶寵物進入餐廳也要遵守規則,做個負責任的主人,否則隨時惹上官非!新法例訂明食肆經營者及顧客均有責任管控狗隻。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 1 萬元及監禁 3 個月,每日另加罰款300元。餐廳若多次違規,更有機會被取消資格,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1. 牽引帶限制: 狗隻必須以不超過1.5米長的牽引帶控制,並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物上。

  2. 禁入犬隻: 「已知危險狗隻」及「格鬥狗隻」一律不得進入食肆。

  3. 嚴禁上枱: 狗隻絕對不能上餐桌。


事實上部分餐廳過去曾因違反《食物業規例》而被投訴及檢控,不少餐廳於是採用折衷方式,讓狗主將寵物車停泊於店外,透過開放式窗戶互動。


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全港有超過24萬住戶飼養貓狗,佔總住戶的9.4%,反映寵物經濟的巨大潛力,不過舊有法法例卻讓不少毛孩主人在外出用餐時感到不便。新政策允許正規化寵物友善服務後,餐廳將可設計寵物專區或餐飲選項,進一步挖掘寵物經濟潛力。


新政策將終結30年的寵物狗入餐廳禁令,推動香港進一步成為人寵共融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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