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虐待動物入刑及制定《反虐待動物法》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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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慶“山姆打包哥”李某虐待動物事件引發全社會強烈公憤,世界愛犬聯盟 (WDA) 特此致函全國人大法工委,信函全文如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近期重慶“山姆打包哥”李某虐待動物事件引發全社會強烈公憤,特此致函,懇請貴委高度重視,推動虐待動物入刑及《反虐待動物法》立法,切實回應民生關切與文明發展需求。
一、典型案例暴露現行法律短板
2026年6月,重慶市兩江新區39歲男子李某(網稱“山姆打包哥”)被曝光以“領養”為名騙取多只貓狗,實施活鋸牙齒、剪斷尾巴及肛門周圍、造成多處骨折、肺出血等極端殘忍虐待,直至動物死亡後拋屍,並疑似拍攝視頻牟利。事件曝光後,數百市民自發聚集抗議,社會反響強烈。儘管公安機關已對其行政拘留,但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最高僅15日拘留,無法有效震懾此類惡行。類似事件反復發生,凸顯我國在伴侶動物保護領域的法律空白。(詳見附件一:重慶一男子虐狗相關新聞圖片)
二、國際立法趨勢與成熟經驗
目前,全球已有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將虐待動物納入刑事犯罪(詳見附件二:部分國家虐待動物刑事處罰一覽表):
1. 美國:所有50個州均設重罪(felony)動物虐待罪,聯邦《PACT Act》對極端殘忍行為最高可判7年監禁。
2. 英國:最高5年監禁;德國最高3年;法國、意大利等歐盟國家2-5年不等,並附加終身禁養令。
3. 希臘是當前公開信息中刑罰最高的國家之一,對故意投毒、嚴重虐待致死、多動物案件等最高判處10年監禁附加罰款。
4. 其他高額罰款國家:愛爾蘭(罰款最高25萬歐元)、西班牙(20萬歐元)等,側重於經濟震懾。
這些立法有效降低了虐待發生率,維護了社會公序良俗,也為寵物經濟發展營造了良好環境。
三、立法必要性與現實意義
1. 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道德:虐待動物行為不僅殘害生命,更易引發公眾對立、群體事件,損害社會和諧。
2. 保護伴侶動物與寵物經濟:我國寵物市場規模已超8000億元,多省份佈局產業園,缺乏刑事保護將制約行業健康發展。
3. 提升國家文明形象:與國際動物福利標準接軌,體現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法治精神。
4. 與未成年人保護銜接:研究顯示,虐待動物常與後續暴力犯罪相關,立法可織密保護網絡。
建議:
1. 在《刑法》中增設“虐待動物罪”,明確情節惡劣(如殘忍手段、致死、多只動物、牟利傳播)的刑事責任。
2. 或優先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虐待動物法》(或《伴侶動物保護法》),涵蓋虐待動物的定義、禁止行為、執法主體、刑事處罰等內容。
四、結語
重慶事件再次敲響警鐘。懇請貴委充分聽取民意,推動相關立法調研與草案起草,讓法律更好守護生命尊嚴、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以上,供參考!
致禮
世界愛犬聯盟中國區域總監 劉媛媛
2026 年6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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