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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陵會見印尼總統姪女 · 國會議員莎拉

  •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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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 香港


世界愛犬聯盟創始人玄陵(彭宏陵) 3月9日在香港嘉里酒店與印尼總統普拉博沃姪女,國會議員莎拉 (Rahayu Saraswati) 會面,共商印尼全國立法禁食犬貓。


會上,莎拉介紹了印尼獨特的立法程序和社會環境。她指出:考慮到印尼複雜的宗教、文化和各地不同的族裔背景,立法的最好切入點是公共衛生的角度出發,盡量避免敏感話題,這樣更容易達成共識。


莎拉表示將安排玄陵和印尼總統普拉博沃 (也就是她的伯父) 會面,最佳時機是在印尼確定全國立法禁食犬貓之前。世界愛犬聯盟亦委託她轉交致印尼總統的信函,並提交世界各國禁食犬貓的法律文本,供印尼立法參考。


印尼立法流程如下:


在印尼,制定全國性法律(Undang-Undang,簡稱:UU)的程序主要受到《2011 年第 12 號法律》(關於立法規定之制定)及其修正案的規範。在印尼的立法過程中,「協商一致(Musyawarah)」 被視為極其重要,通常需要總統與國民代表議會(DPR)的共同同意。


印尼法律制定的五個主要階段如下:


1. 規劃階段 (Planning)

立法建議可由國民代表議會(DPR)、總統(政府),或針對特定事項由地方代表理事會(DPD)提出。

• 國家立法計劃 (Prolegnas):所有法案通常必須先登錄於「國家立法計劃」。這是由 DPR 與政府共同制定的優先法案清單(分為五年計劃與年度計劃)。

• 學術報告 (Naskah Akademik):每項法案草案必須附帶一份學術報告,用以說明立法的背景、法律依據及目的。


2. 起草階段 (Preparation/Drafting)

• 法案若由 DPR 提出,則由相關委員會或立法委員會(Baleg)負責起草。

• 法案若由政府提出,則由相關部會起草,並由法務與人權部進行協調。

• 總統授權書 (Surpres):政府提出的法案會連同總統簽署的授權書(Surpres)一併送交 DPR。反之,由 DPR 提出的法案也會送交總統審閱。


3. 審議階段 (Discussion)

這是最核心的階段,通常在國會進行「兩級審議制度」。

• 第一級審議 (Level I Discussion):在 DPR 的常設委員會(Commission)或特別委員會中進行。內容包括:

o 政府與 DPR 的立場陳述。

o 逐條討論 (DIM:問題項目清單):這是印尼特有的流程,政府與 DPR 會針對法案的各個論點,根據詳細的「問題項目清單」進行逐一協議。

o 最終達成「初審一致」。


4. 承認與簽署階段 (Ratification/Approval)

• 共同同意:法案在全體會議通過後,即視為獲得「共同同意」。

• 總統簽署:隨後,法案會送交至總統處進行簽署。

• 30 天規則:根據憲法規定,若總統在法案於全體會議通過後 30 天內未簽署,該法案將自動生效並成為法律。這項機制是為了確保立法程序不會因行政首長的拖延而停擺。


5. 公佈階段 (Promulgation)

• 法律由國務秘書處登記,並刊登在 《國家公報》(Lembaran Negara) 上。

• 一旦刊登於公報,該法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法律條文中另行規定生效日期)。


「禁食犬貓法案」在印尼推行的背景分析:


• 在初期階段將行政部門(總統及相關部會)納入協商:因為政府若拒絕參與協商,法案本身將無法啟動。

• 取得執政聯盟 8 黨的共識:在印尼的政治環境中,總統通常對執政聯盟擁有強大影響力。若大統領(總統)不支持,這 8 個政黨很難在國會中單獨行動。

• 憲法法院的爭議:即使法律順利成立且總統已簽署,反對派仍有可能向印尼的 憲法法院 (Mahkamah Konstitusi) 提出違憲審查,主張該法律侵害了文化傳統或特定群體的權利。


結論: 在印尼,總統的權力更多體現在「拒絕共同協商」(讓法案無法誕生)上,而非像美國那樣在法案通過後才行使「否決權」。一旦政府與國會雙方在公開場合達成共識,總統便無法單方面阻止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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