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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茨城縣驚見不法套索捕狗 浮現「地下狗肉鏈」疑雲

世界愛犬聯盟2018年曾進行實地調查,發現日本有逾百家供應狗肉料理的餐廳和店家
世界愛犬聯盟2018年曾進行實地調查,發現日本有逾百家供應狗肉料理的餐廳和店家

日本一向以愛護動物的形象聞名,其寵物產業規模位居亞洲前列。然而,「世界愛犬聯盟」(World Dog Alliance, 簡稱WDA)針對近日茨城縣發生的非法捕獵事件,正逐步揭開這個文明國家背後一個令人不安的真相:日本境內不僅存在狗肉餐廳,而非法獵捕野犬食用甚至銷售的疑雲,也正隨著「繩套陷阱」的出現而浮上檯面。


數據後的真相:進口減少,餐廳依舊

世界愛犬聯盟(WDA)2018年曾進行深度調查,發現日本有逾百家供應狗肉料理的餐廳和店家,並在過去十餘年間累計進口超過 450 公噸狗肉,等同於 10 萬隻犬隻;雖然2019年後日本官方數據顯示狗肉進口量為零,但世界愛犬聯盟在東京、大阪等地實地走訪時,發現依然有供應狗肉的餐廳,連一些高檔的中餐廳都告知客人,只要前一日預訂就能端上狗肉料理。

世界愛犬聯盟創始人玄陵指出,在進口肉源中斷但市場需求不減反增的情況下,可以合理懷疑日本狗肉來源已轉為日本國內非法取得。這意味著日本的野犬及民眾棄養的寵物犬,可能淪為地下供應鏈的目標。


法規死角:難防的不法「繩套陷阱」

被譽為日本動物保護第一人者的國會參議員串田誠一,在2025年12月21日去傳茨城縣進行動物考察情況時得知,有流浪狗落入「繩套陷阱(「くくり罠」),地下水道經常塞滿動物的毛髮,而這個區域有許多外籍人士在附近一些大企業打工,這證明外籍人士用繩套陷阱抓捕流浪狗用於食用。


台灣人與日本人相同,一般不食用狗肉。但因2010年後有大量的越南勞工湧入台灣,導致許多流浪狗被捕殺食用,甚至有狗肉的餐廳公開營業,這些非人道的行為激起了台灣民眾的公憤,數萬人遊行示威,呼籲台灣立法院明文立法禁食犬貓。在這個背景下,台灣於2017年4月11日正式通過了禁食犬貓的動物保護法。


日本允許使用以鋼索活結製成的「繩套陷阱」,捕捉造成農損的「有害鳥獸」,野鹿是其中之一,但訂有嚴格規範以防動物長時間受苦或肢體遭切斷
日本允許使用以鋼索活結製成的「繩套陷阱」,捕捉造成農損的「有害鳥獸」,野鹿是其中之一,但訂有嚴格規範以防動物長時間受苦或肢體遭切斷

繩套陷阱是日本目前防治有害鳥獸最常用的法定獵具,材質並非麻繩,而是採用鋼索做成活結,當動物踩入時,內部的彈簧機構會觸發並迅速收緊,套牢固定動物的腿部。因為殺傷力強,被一些人士用於捕捉犬貓的工具,而日本目前尚未有禁食狗肉的法律,即使民眾向警察或相關部門投訴,也不予受理。


日本動保團體反映,使用繩套陷阱的往往是機動性極強的犯罪集團,他們不僅獵捕犬貓,也涉及豬牛等家畜的盜竊,這些非法外籍人士團體利用法規「捕獲後處置」的漏洞,對動物進行即時屠宰。


矛盾現象:野犬vs. 流浪狗

日本社會對待犬貓存在著矛盾現象,這已是社會討論的主題。以狗來說,既有集主人三千寵愛於一身的品種犬,卻也出現當寵物不再可愛,或主人年老無法再照顧時的棄養現象。而遊蕩於山林的無主犬隻,在無法辨認是否為被丟棄的流浪狗時,常被視為野犬處理。事實上,日本法律對於野犬與流浪狗的處置方式完全不同,野犬被視為有害動物,在取得許可的情況下可以被「捕獲並處置」,流浪狗則受《動物愛護管理法( 簡稱愛護動物法)》保護,被捕捉後應予收留。不法人士常使用混淆手法,將在住宅區或農村附近活動的「流浪狗」誣指為具有侵略性的「野犬」,以此為由架設陷阱進行捕殺,逃避《動物愛護法》對被棄養犬隻的嚴格保護。


日本法律對「野犬」和「流浪狗」本有明確定義,前者捕食野生動物,流浪狗則多是遭棄養的狗隻,不法集團利用法規漏洞,混淆兩者,任意捕殺流浪狗
日本法律對「野犬」和「流浪狗」本有明確定義,前者捕食野生動物,流浪狗則多是遭棄養的狗隻,不法集團利用法規漏洞,混淆兩者,任意捕殺流浪狗

茨城案例:警方和不法集團的拉鋸

茨城縣和愛媛、香川、德島等縣都是日本野犬問題嚴峻的地區,近年成為不法繩套陷阱出現的熱點。


2024年年中,NHK、茨城新聞、讀賣新聞都報導了「茨城縣與群馬縣家畜盜竊暨非法解體案」,此案是由茨城縣與群馬縣警方聯合破獲一處位於廢棄工廠內的「非法解體場」。該集團由數名越南籍留學生組成,他們在深夜盜取農場豬隻,並利用陷阱捕捉周邊野犬進行私下屠宰。主犯被依違反《動物愛護法》以及《竊盜罪》起訴。法院最終判處主嫌 2年6個月有期徒刑。


台灣經驗:立法禁食犬貓是唯一對策

參考台灣的動保經驗,《動物保護法》早在2001年就明文禁止屠宰犬貓和販售屠體,但在台灣導入大量越南籍移工之後,捕食流浪犬貓成為社會治安與衝突的焦點,因此再於2017年修法禁止食用犬貓,期盼實現「沒有消費就沒有殺害」的目標,除了針對食用者,處以新台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對宰殺犬貓者更提高刑責: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 2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金;若是情節重大或重複犯案,可提高刑罰處 1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金。另有廢止聘僱許可並即令出境,且永久不得再來台工作的重罰


可知目前正重演台灣過去處境的日本,若僅以《鳥獸保護法》及《動物愛護法》懲處不法,而不追究購買和食用者,等同開放法律的三不管地帶,永遠無法遏止惡行,因此唯有響應世界愛犬聯盟「明文立法,禁食犬貓」的呼籲,才是良方,不然恐令日本的犬隻全面陷入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並讓自喻為先進動保國家的日本蒙塵。

參考資料:



這段影片詳細報導了台灣警方與動保單位近日攔截越南移工非法運送狗肉的案例,可作為日本在處理類似外籍人士捕狗疑雲時的關鍵執法與社會觀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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